我司岸线使用获得国家交通部批复
添加时间:2012-3-13    

2012312,我司取得了国家交通运输部《关于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秀屿作业区8号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批复》(交规划发〔2012104号)。批复同意我司使用325米深水岸线,建设15万吨级石化码头,以满足湄洲湾石化基地产业发展和腹地经济发展对油品及化工品不断增长的运输需求。

在国家及地方政策对石化项目审查日趋严格的大环境下,此次岸线的批复,标志着国家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对闽赣两省合作的石化进出口基地项目的认可和支持,对我司开展项目续核准、项目融资及项目建设等工作有着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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